2015年2月28日 星期六

父借孫名買基金,兒私吞,法院判還

借名登記案例
台南律師法通法律事務所
載,牙姓男子聽銀行理財專員建議,用孫子的名義買了4百多萬元基金,因兒子欠債,贖回私吞,他打官司,法院認定是借名登記,判歸原主。
本件判決認為牙姓男子是借用孫子的名義開戶,使用主導權也是牙決定,以帳戶是借名登記,判兒子還錢,而得此心證的依據,是基於銀行理專作證,該理專證明是他建議牙姓男子可投資境外基金,如資本利得加上利息低於佰萬元就可免稅,故經牙姓男子同意後,他依其指示,到牙姓男子的孫子家中,把申請書交給其父母填寫,並陪同牙姓男子匯款,存摺印章都交牙姓男子保管,而在下單前,都經過牙姓男子確認選擇投資之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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